习近平辽宁行,从三个考察重点看东北振兴“剖面图”******
(近观中国)习近平辽宁行,从三个考察重点看东北振兴“剖面图”
中新社北京8月19日电 (记者 黄钰钦)“党中央高度重视东北振兴。”“我们对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充满信心、也充满期待。”8月16日至1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先后到辽宁锦州、沈阳等地考察调研,“东北振兴”一词成为此行外界关注的议题。
东北振兴是中国区域发展“四大板块”之一,东北“重塑环境、重振雄风”,关乎国家发展大局。“东北来得比较多,我十分关心这里的振兴发展。”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多次踏上黑土地考察调研。2015年和2018年,习近平在长春和沈阳主持召开两场以东北振兴为主题的座谈会,分别提出“四个着力”和“六方面要求”,为东北发展进行全方位部署。
新时代东北振兴,是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有分析指出,此次在辽宁之行中,习近平通过深入一座公园、一家企业、一个社区考察,以解剖“小麻雀”的方式,实地调研东北振兴这一“大图景”的剖面,为推进东北振兴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一座森林公园:治山、治水、治城
16日,习近平来到位于小凌河和女儿河交汇处的锦州东湖森林公园,考察当地加强生态环境修复情况。他强调,要坚持治山、治水、治城一体推进,科学合理规划城市的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
到访一座森林公园的背后,是习近平对东北生态环境始终如一的关注。历次赴东北考察,习近平多次强调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
2016年5月,习近平曾赴黑龙江上甘岭林业局溪水国家森林公园等地考察,重点关注林区经济转型发展情况。他强调,保护生态环境的意义是战略性的。
2018年9月,习近平在吉林查干湖考察时指出,要把保护生态环境摆在优先位置,坚持绿色发展。查干湖保护生态和发展旅游相得益彰,要坚持走下去。
对于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而言,良好生态环境既是宝贵资源,也是振兴东北的一个优势。尤其在2018年深入推进东北振兴的座谈会上,习近平提出巩固提升绿色发展优势,强调要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如今,东北地区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正从愿景变为现实。
在锦州东湖森林公园,习近平强调生态环境对于东北振兴的重要意义,“治山、治水、治城”也有了更深一层含义:生态文明建设能够明显提升老百姓获得感,老百姓体会也最深刻。
一家企业:中国速度、中国水平
东北地区作为新中国工业的摇篮,曾经光荣与梦想交织。然而,从改革开放大潮中走来,这片黑土地也沉淀着阵痛与思考。
在外界看来,自主创新能力不足,是制约东北振兴的关键因素之一。
中共十八大以来,在长春和沈阳召开的两场以东北振兴为主题的座谈会上,无论是“四个着力”还是“六方面要求”,“创新”都是习近平提及的重要关键词。正如其所言,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不创新就要落后,创新慢了也要落后。
在此次辽宁考察中,习近平专程来到一家以机器人技术为核心的高科技企业——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据了解,在2018年韩国平昌冬奥会闭幕式上,“北京八分钟”演出所使用的人工智能机器人,正是来自新松公司。习近平在考察时为其点赞,“体现了中国速度、中国水平”。
如今,以机器人科技为代表的智能产业蓬勃兴起,成为现时代科技创新的重要标志,也是东北振兴的重要抓手。在2015年全国两会参加吉林代表团审议时,习近平就以“加减乘除”为喻,为东北破解“工业一柱擎天,结构单一”的“二人转”支招。其中的“乘法”,正是创新驱动。
企业是创新的生力军,在辽宁考察中,习近平走进高科技企业,再次强调“必须走自主创新之路”。评论认为,透过一家企业创新发展的实践,外界不难看出东北振兴未来的动力与方向,惟创新者进,惟创新者强,惟创新者胜。
一个社区:小康梦、强国梦、中国梦
沈阳皇姑区三台子街道牡丹社区,是习近平辽宁考察的重要一站。社区被称为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连接千家万户,是民众安居乐业的晴雨表。
在牡丹社区,饭菜价格贵不贵、社区服务好不好、生活上还有什么困难,习近平询问得十分细致。在外界看来,习近平走访“小社区”的背后,是对民生大事的持续关注。
抓民生也是抓发展,民生是检验东北全面振兴的重要标尺。分析指出,实现东北振兴,既要有必要的经济增长,也要关注民生改善,让民众共享发展成果。此前在推进东北振兴的座谈会上,习近平曾明确提出,要更加关注补齐民生领域短板,让人民群众共享东北振兴成果。
“要始终把人民安居乐业、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在资源枯竭型城市发展转型过程中,首先要把民生保障好”……近年来,在考察东北社区、乡村时,民生问题始终是习近平眼中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指南针”。
在考察牡丹社区时,水、电、气的改造,老年餐厅的饭菜,“一老一幼”的生活需求等事关民生的具体问题,都成为习近平关注的重点。有分析认为,柴米油盐酱醋茶,虽看似小事,却直接关系到民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民生改善将是东北振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小小的社区,汇聚着民众的所急所盼、所愿所需,是对美好生活最为朴素的向往。对此,习近平也用动人的语言诠释说——小康梦、强国梦、中国梦,归根到底是老百姓的“幸福梦”。(完)
网络募捐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 金泽刚
近日,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暖曦需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从法律上讲,该案已画上了句号,但案结事未了。随后刘暖曦通过微博就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引发很多网友愤慨。目前刘暖曦账号已被禁言。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网络募捐所涉法律问题的关注。
根据我国慈善法相关规定,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由于慈善的公益特性,决定了自然人主体并不具备慈善募捐的资格,因此个人在微博就赔偿款进行募捐,呼吁网民进行打赏不属于慈善募捐的范畴。此类行为在性质上可定义为通过网络的个人求助行为。
对于他人发起的求助,社会大众或出于同情、怜悯等缘由而给予其物质帮助,这在性质上归属于民事赠与,对此,法律并未禁止。当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求助人不得采取欺诈等方式向他人求助,以获得捐款,还应当遵照事先说明的用途使用募捐款项,否则构成民法上的“欺诈”,即诈捐,诈捐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与此同时,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就此案来说,法院的判决已明确了其中的是非曲直,也尊重了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念。司法判决弘扬的是人间正气,呼唤的是社会良知,热心助人者应该得到补偿和认同,自私冷漠者必须得到批评和惩罚。这不只是司法判决的法理所在,也是社会公序良俗的必然要求。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理解立法目的和法律原则的重要指引,即司法判决就应彰显公平正义,鞭挞丑恶自私。由此案说开,如果其他案件的当事人也因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美德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而被法院判处承担赔偿责任,但又就赔偿款进行网络募捐,那么这一行为其实就是在向社会公序良俗发起挑战,在向社会主流价值观发起挑战,对此,相关网络平台要严格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承担起相应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对相关当事人的一些偏激言论,乃至后续的网络募捐行为作出必要的限制和监管。
同现实生活中的“讨要”不同,网络属于虚拟空间,在网络上的“求助”不仅求助对象广泛,明显带有社会公共属性,而且便于美化自身角色,从而容易博取同情,进而获利。因此,对网络平台上的求助行为,特别是网络打赏等经济活动的监管亟待加强。对于是否将个人募捐求助纳入慈善法的规制范畴,值得进一步探讨。如果立法条件尚不成熟,亦可考虑在目前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增设关于“网筹型个人求助”的内容,因为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慈善制度在外延上应当包括个人求助制度,个人求助的核心在于个人求助权利得到保障和实现。
无论如何,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不是什么钱都能在网上“讨要”。网络求助同样应当遵循民事行为的基本准则,而且,网络求助应当留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不能让网络平台为违法担责者博取同情、获取财物提供帮助。
(作者系同济大学法学教授,上海市嘉定区法学会副会长)